泾阳:聚焦主业查腐败党政纪处分2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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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来,泾阳县纪委以严肃查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个助力”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工作重点,坚持挺纪在前面,保持了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县纪律审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7年全县纪检机关结案255件,处分295人,收缴违纪资金71.48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37.03万元。

一是严肃查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紧盯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节点开展纪律作风明察暗访,及时查纠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突出问题。重要节点在机关入口设立节日廉政监督岗,严格执行午餐禁酒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标准,遏制奢侈浪费歪风。为全县180辆非制式公务用车统一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让公务用车亮明身份阳光运行。县纪委协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全县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 “回头看”,共检查87个单位,发现问题4类13条,集中约谈了1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2017年全县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7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集中通报曝光2次10起典型案例。

二是聚焦脱贫攻坚领域腐败问题。建立扶贫领域有奖举报制度,先后受理问题线索53条,其中关于贫困户识别方面共有34条,督促整改问题23件,立案处理11件,党政纪处分18人,追回资金6.8万元。发放有奖举报奖金3人900元。对全县脱贫攻坚包扶干部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41个。对2名包扶干部进行立案处理,对12名包扶干部进行集中约谈,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针对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相关包扶责任人进行问责,共立案处理8件,党政纪处分8人。对脱贫攻坚“八个一批”单位开展专项效能监察。2017年1月至12月,全县查处脱贫攻坚违纪案件4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55人。

三是严肃追责破坏环保和市场秩序人员。举办“泾阳问政”节目,媒体公开曝光了环保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相关单位负责人作出了公开表态,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立即整改。认真办理省委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各类环境信访投诉案件,严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全年共办结中省市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线索28件,查处环保问题51件,党政纪处分57人,运用第一种形态27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索贿受贿、搞利益输送、执法不严、监管失职失责以及财政投资项目资金沉淀、套取和挪用财政资金等腐败问题。全县共立案查处破坏市场秩序问题9件,党政纪处分9人。

四是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纪委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抓好专项检查,注重从群众来信来访、媒体监督等途径,积极拓宽案源线索,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形成了惩治基层“蝇贪”的高压态势。一年来,县纪委抽调力量先后对扶贫领域整村推进、移民搬迁、产业化扶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一事一议”,“以工代赈”,民政低保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项目390个,涉及行政村95个,农业专业合作社17个,涉及资金1.37亿元。1月至12月,全县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腐败案件6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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