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纪委四强化“抓早抓小”让纪律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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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兴平市纪委着力于抓早抓小,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纪检监察工作的最前沿,坚决当好维护纪律的“啄木鸟”和“护林员”。通过一系列措施,对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规演变成违纪、失误发展成失足,将腐败遏制在未发、初起状态。

突出“警示教育”抓早抓小。根据兴平实际,分层分类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对新提任和新任的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教育。在全市组织开展廉政法规知识测试,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规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开展调研督导,委局班子领导深入全市各镇办部门,了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落实“两个责任”和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对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并在电视和网站上进行实名曝光,同时编印了《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陕西省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等读本,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做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突出“作风建设”抓早抓小。突出抓教育、强监督、严问责,在全市深入开展了“守纪律、讲规矩、勇担当、提效能”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市科级干部举行勤廉双诺和电视述责述廉活动,倒逼各级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市纪委进一步畅通了网络、电话、信件举报渠道,下发了《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等一系列纪律规定,全方位开展正风肃纪行动,由市委常委带队,组建了四个督查组,全方位加强日常督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综合运用明察暗访、模拟办事、信访举报、网络举报、经济责任审计、函询约谈等方式,打好立体监督“组合拳”。借助“天网工程”、交警高清视频监管平台,加强对公车使用的监督;利用税务数据系统,开展发票倒查,狠刹公款吃喝、送节礼等问题。今年以来,先后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起,政纪处分9人,警示训诫78人。

突出“信访举报”抓早抓小。发挥信访举报发现问题的主渠道作用,早掌握情况、早发现问题、早分析研判、早分类处置。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通过纪委书记下基层大接访和民情直通车活动,网站公开等方式,集中公开信访举报地址、举报电话以及举报的受理范围、处理流程等信息,引导群众有效举报,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线索。发挥信访监督作用,对被反映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纠正错误,今年以来,对发现问题的5个单位共计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警示训诫。

突出“纪律审查”抓早抓小。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在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的同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官不大”、“钱不多”、“事不大”的小案,防止小案养成大案。加强与公检法司的联系沟通,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深挖案源线索。严格落实两个为主,对基层案件查办工作进行全程督导,严把案件质量关。定期召开案件查办工作推进会。今年以来,市纪委主要领导对查办案件工作滞后的28个单位“一把手”和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制定下发《关于重申进一步加强案件线索移送工作的通知》、《兴平市纪检监察机构协作办案工作办法(试行)》,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办案工作的领导,整合办案力量。2014年至今,共初核案件线索198件,立案100件,结案100件,党纪政纪处分145人。其中,党纪处分78人,政纪处分72人,双重处分5人,其中科级干部22人,村干部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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