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纪委六项制度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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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县纪委密切结合实际,健全完善七项制度,着力提高纪检监察信息质量,切实发挥信息“反映动态,促进工作”的功能。

 

  一是建立信息员制度,县纪委监察局及全县各镇(社区)纪委(纪工委)和部门纪委(纪检组),都确定一名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同志担任信息员。

 

  二是建立信息专报制度,严格实行纪检监察信息一事一报,各镇(社区)纪委(纪工委),各部门纪委(纪检组)每月上报县纪委信息不少于2条,综合性、调研性信息全年不少于2篇;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

 

  三是建立信息工作月考核、季通报制度,县纪委办公室每月对各镇(社区)、各部门、委局各室上报和采用的信息数量进行计分考核,每季度通报一次。同时纳入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完不成当年任务的视为信息工作单项可耦合不合格。

 

  四是建立量化管理制度,采取积分方式对信息工作进行管理,向县纪委每报送一条信息记5分,每采用一条记20分,凡被中、省和市纪委采用的信息,每条分别记200分、100分和50分。

 

  五是实行领导批示加分制,经县级领导批示1条加50分,市级领导批示1条加100分,省纪委、监察厅领导批示1条加150分,依次累计积分,同期信息被多位领导批示,按最高值计算。

 

  六是建立信息奖励制度,被县纪委监察局采用一条信息付稿费10元,被市纪委采用一条信息付稿费50元,依次递进给付稿酬,由县纪委办公室每年年底核发,并对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信息工作落后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健全的工作机制,有效激发了该县纪检监察信息和宣教工作活力。2011年,该县在《陕西日报》、《当代陕西》、《陕西党风与廉政》等刊物发稿4篇;在“新华网”、“陕西党建网”、“秦风网”、“咸阳廉政网”等门户网站刊发工作动态稿件110多篇(条),纪检监察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明显提升。

文章来源:乾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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