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乾县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监察法》,自觉接受同级人大监督,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监督、调查、处置职能得到有效发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1-4月,县监委会留置2人,政务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1件1人。
紧抓学习不放松,“充电加压”全覆盖。坚持领导带头学,县纪委常委会、监委会成员带头学习研讨,并及时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读法条、学原文,深刻理解内涵,促进纪法贯通、纪法衔接,为依法履职做好知识储备。坚持每周三学习日制度,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及《宪法》、《监察法》、《准则》、《条例》解读,职务犯罪重点问题解析、谈话取证的方法和策略等内容,组织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全员学习,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欠缺、工作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坚持抓好自学。为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订购并发放了《宪法》《监察法学习问答》《监察法释义》《监察体制改革百问百答》等10多套业务指导书籍,要求每天至少自学1小时,确保学习有重点、有笔记、有心得,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不断提升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聚焦职能不发散,履职尽责零容忍。积极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实现与党内监督有机统一,加强对党政等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着力运用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强化经常性教育和检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依法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对存在问题严肃查处、追究问责,绝不姑息,促使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不断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督促严格依法行使权力,使责任政府落到实处。县监察委员会先后查处了城关街道办木卜村垃圾明曝燃烧污染环境被央视两度曝光问题、新阳镇原王村党支部书记李俊杰、村委会主任郭拉练索贿受贿等案件,追究了一批责任人员,较好履行了监察工作职责。
积极探索不懈怠,纪法衔接无禁区。根据《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紧盯请示报告、措施使用等重要关键环节,修订完善《监委机关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办法(试行)》《监委机关使用审查调查措施暂行规定》《提前介入审理工作办法(试行)》及配套文书表格等,规范执纪监督工作流程、文书及审查程序,建立完善工作交流机制;规范支持协作工作,健全与公检法司、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的线索移送、协作配合等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行。今年,已累计使用12项调查措施200余次。(乾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