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纪委用六大纪律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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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把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勇担责任、精准发力,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1-9月份,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7件,党纪政务处分49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一是发挥巡察职能,严明政治纪律。深化政治巡察定位,紧紧围绕扛起精准脱贫攻坚这一政治责任,从7月下旬开始,成立巡查组,对全县6镇1街办、八办两组及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共41个单位进行巡察监督,主要察看政治站位高不高、立场稳不稳,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决不坚决、到位不到位。通过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重点发现镇办及村级基层党组织凝聚力不强、基层干部执行扶贫政策走样等问题,对存在的相关问题和交办的事项,巡察组及时进行回访,落实办理情况,做到立巡立改。

二是加大明察暗访,严明组织纪律。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的明察暗访形式,不定期深入各村,主要检查“四支队伍”在岗履职、帮扶责任落实和帮扶任务完成情况;发现和查处驻村工作期间随意脱岗、溜岗,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相互宴请,工作时间饮酒、赌博等违纪问题;驻村帮扶单位以单位工作为借口,随意召回驻村工作人员的问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以填表代替帮扶、到村不入户、闭门造车、做假资料的问题;贫困户、贫困村脱贫退出工作中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被脱贫,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

三是实施专项检查,严明廉洁纪律。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追究,制定了《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方案》,出台了《永寿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问责办法》,印发了《党员干部脱贫攻坚纪律手册》,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开展基层“微腐败”问题清理整治,先后对互助资金使用、产业资金发放、危房改造补助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对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扶贫款物等扶贫领域问题,采取协作办理、提级办理、顶格处理等方式严查快处。

四是完善信访举报,严明群众纪律。该县从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减轻群众负担出发,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民情直通车采取跟集赶会、走村入户的方式,深入街头巷尾、田间地头,受理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设立了专门的信访举报专线,将电话号码通过电视、网络、宣传单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开通运行12388举报网站,安排专人定期上网浏览,及时受理网上举报;开通手机微信举报平台通过关注“清风永寿”廉政微信公众号,利用手机发送文字、图片、视频进行随时随地举报投诉,全方位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

五是强化督查机制,严明工作纪律。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实行“211”督查机制,坚持每月各开展两次督查,一次集中问责,一次通报曝光;坚持督查时间、内容、方式 “三个不提前告知”,防止被督查单位突击迎检。督查中主要查看八个一批帮扶措施、十大专项行动落实是否及时有效,查看镇办部门像话协作、相互配合是否到位。各督察组通过检查账目资料、实地查看、随机走访和现场责令整改等方式,有效开展督查,督查过程中,注意发现和收集精准扶贫中的违纪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查核实和复查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对触碰纪律红线的严肃查处。

六是开展民意调查,严明生活纪律。围绕脱贫摘帽大会战“八条禁令”,深入开展民意调查,主要查看帮扶干部在帮扶过程中是否尊重群众,是否进村入户讲排场、比阔气,是否有违公序良俗,是否帮助村组移风易俗,重点调查家庭生产生活和环境改善情况,驻村工作队开展工作情况,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情况,贫困户、脱贫户和一般农户对本地脱贫攻坚工作的认可度,着力发现和查处政策享受不到位、帮扶措施不切合实际、帮扶成效不明显等影响群众满意度的问题,对精准扶贫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推进不力、没有按要求完成脱贫任务的严肃追责问责。(永寿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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