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区为了不断强化自我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在工作中,采用健全考核制度,明确责任清单和追责制度,让干部把纪律规矩铭记心中,把责任扛在肩上。
健全考核制度做到奖罚分明
秦都区紧紧围绕党风廉政考核不放松,通过严格的考核制度,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建立在职党员活动、积分、反馈等制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实施细则》,对全区部门和街办的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纪律审查、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等项目进行月检查、季讲评和半年考核,实行红黑牌奖惩。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考核问责办法》,对监督责任考核排名最后一名的街办纪委书记、排名最后三名的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
明确责任清单实现精准管理
秦都区及时完善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重点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相关责任。按照务实管用、明确具体、简明扼要的原则,研究制定了区委主体责任清单,做到责任清晰,任务到人,操作性强,可监督、可执行、可问责,实现了权力的精准管理。
突出问题导向形成追责制度
组织明察暗访,定向精准核查和常态随机检查相结合,对问题易发领域、多发人群、重点部位监督“全覆盖”。紧盯重点问题,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追责制度。同时借助“掌上监督”发挥群众全面监督作用。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违反六大纪律,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坚决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今年以来,全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8件,党纪政务处分19人;实施党内问责1人,领导干部问责7人。(秦都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