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纪委监委打好“组合拳” 把好任前“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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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继续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把选人用人的廉洁关,充分发挥纪检机关在选人用人的重要作用,将任前廉政考试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选动作”,并扎实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任前廉政谈话,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到换届工作人事安排的严格把关上,切实担当起确保选对人用好人的政治责任。

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做到“逢提必审”。对干部提拔、评优晋先、单位评选先进等事项严格审查廉政表现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下一级干部廉政鉴定由镇(街道)、部门纪委(纪检组)进行审查回复;对市委常委会、市委组织部管理干部,由市纪委负责审查。收到出具廉政意见来函后,提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进行联合会审,出具书面审查意见,载明是否收到来信举报或受到党政纪处分等具体情况。

严把任前廉政考试,做到“逢提必考”。要求所有拟任干部参与任前廉政考试,采取开卷考试的方式,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宪法》、《监察法》等为主要考试内容,并将考试成绩与提拔任用直接挂钩,考试成绩不及格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截至目前,共有46名拟提拔干部参与并通过考试,其中科级干部5人,科级以下干部41人。通过考试进一步增强新任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也督促领导干部不断加强学习,及时更新理论知识,达到以考促学、以考促廉的目的。

严把任前廉政集中谈话,做到“逢提必谈”。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思想的延伸和具体化,运用好执纪监督的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将任前廉政谈话作为预防腐败、治疗未病的有效手段,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开展履新任前廉政集中谈话。提醒新任干部时刻自警自律、洁身自好、遵纪守法、担当尽责,绷紧纪律之弦,明确自身职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通过廉政谈话,力促新任干部在新的岗位上开好头、起好步,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走正路、不掉队。(兴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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