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1-10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0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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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淳化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强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咬耳扯袖,把管党治党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切实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实效。1-10月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0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28人次,占比65.21%;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62人次,占32.21%;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9人次,占比1.79%,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4人次,占比0.8%。

强化纪律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新修订的《条例》《监察法》学习以及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工作,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廉政党课、知识竞赛、警示教育等形式,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利用“廉洁淳化”微信公众号、淳化廉政网站、城区LED大屏幕、编印宣传海报等,强化纪律宣传,营造学习宣传浓厚氛围。同时,聚焦村“两委”换届,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六严禁、“四个一律”的纪律要求,集中观看《镜鉴》《警钟》警示教育片,印发《淳化县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纪律提醒卡》,营造了良好的换届风气。紧盯重要节日节点,采取编印廉政资料、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守底线、筑防线。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累计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400余场次,印发宣传海报5000余份,开展警示教育100余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达5000余人次。

注重抓早抓小,守住纪律底线。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积极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完善廉政谈话制度,采取任前廉政谈话、个别谈话、专题谈话、提醒谈话等方式,让谈话常态化。坚持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作为实践“第一种形态”最主要最有力的抓手,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防止错误小变大、单成多。把实践“第一种形态”的要求贯穿于信访监督、作风监督、执纪监督工作之中,前移监督关口。建立健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约谈机制,对监督中发现的干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轻微问题,责成其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约谈提醒并签字背书。坚持纠建并举、疏堵结合,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完善作风建设督查考评、问题预警、常态巡察等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1-10,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干部328人次,其中提醒谈话108人次,通报批评96人次,其他方式124人次。

从严监督执纪,守牢法纪红线。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以及损害生态环境、营商环境问题,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走访排查等方式,全方位、立体式进行监督,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围绕“减存量、遏增量”目标,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突出执纪审查重点,紧盯工程建设、土地出让、资源开发、审批监管、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和环节,强化监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着力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持续营造“不敢腐”的氛围,形成“不敢腐”的震慑。同时,坚持用法纪思维、法纪要求、法纪方式对严重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进行审查调查。1-10,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56件,结案150件,党纪处分146人,政务处分16人,其中科级干部13人,移送司法机关1件3人。(淳化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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