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商南县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大力推行约谈工作机制,采取“四不过”方法,确保约谈不走过场。
一是程序不“严”不过。在实施约谈工作中严格执行约谈制度,提前制定约谈方案并填写《实施约谈工作备案表》、发出约谈通知,明确约谈内容、时间及约谈主体和约谈对象,注意事项及约谈要求等,做好谈话记录、整改落实、建立廉洁档案、严肃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
二是问题不“准”不过。实施约谈过程中,紧密联系被约谈人岗位及职能职责,突出主体,找准问题症结实施约谈,使约谈与推进工作相结合,促进问题解决。被约谈人对纪委约谈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积极认领,制定详细整改方案,立说立行,限期整改,限期见效。
三是谈话不“实”不过。约谈人在实施约谈前,详细确定约谈内容,注重因岗制宜、因人而异,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约谈过程中,约谈对象按照事先确定的约谈内容,如实报告个人履职、思想、学习、生活情况,以及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勤政廉政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等,谈话领导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明确要求,并督促约谈对象抓好落实。
四是整改不“力”不过。为了提高约谈“疗效”,县纪委建立了严格的落实跟踪督办机制,把督促相关单位及个人及时进行约谈整改作为工作重点,坚持谁约谈谁负责,对约谈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不落实约谈要求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今年以来,县纪委共对12个单位的22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相关责任人实施了约谈,从中发现问题线索7起,其中4个因办案进度缓慢被约谈的镇目前已经立案15件,约谈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