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规范乡镇公务接待行为出“实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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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规范乡镇公务接待行为,加强乡镇“廉政灶”管理,镇安县委、政府近日联合下发文件,将采取以下四项措施确保乡镇“廉政灶”建设规范有序、高效运行。

 


    一是规范建设标准。严格按照有房子、有门牌、有设施、有人员、有制度、有菜园的“六有”标准抓好乡镇“廉政灶”建设,对照标准验收达标。

 


    二是解决运行费用。由县财政每年为乡镇“廉政灶”解决1万元的炊事员工资和1至2万元的办“灶”经费。

 


    三是严格接待要求。接待对象仅限于来乡镇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公务接待活动必须安排在乡镇“廉政灶”,每人每餐标准不超过10元,严禁在营业性餐馆接待、使用烟酒、宰杀家畜,同时尽可能减少陪餐人员。

 


    四是强化监督制约。明确了纪委、财政、审计、卫生等部门的监管责任,对违反乡镇“廉政灶”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

文章来源:镇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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