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三管齐下”强化“三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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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丹凤县在16个镇(社区)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全面履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职能,并实行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资源联合协管三种管理方式,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有效地预防村干部腐败。

实行资金委托代管。各镇设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承担镇辖范围内各村“三资”的日常监管工作,工作人员从农经站、财政所调配。坚持民主自愿和村级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基本核算单位“五不变”前提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将其所有的资金收支事项和资产资源经营处置业务委托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代为管理或提供服务。由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为每村设置帐户独立核算。村集体取得的各类收入无论资金和拨款渠道实行一个漏斗式向下,直接拨入各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村集体资金专户,再由镇中心的帐户划拨各村,不允许任何部门直接将资金拨付村上或村上以现金支取。村级支出实行村支书、主任、监委会主任“三支笔”会签。村上的各类收入要使用县上统一印制的村级经济合作组织收入发票。支出使用正式税务发票或全县统一认可的票据;

实行资产统一监管。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在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设置资产台帐,镇“三资”中心按照统一的标准、程序对村集体资产经营、处置、收益进行指导、监督,台帐及时登记变化和经营情况;

实行资源联合协管。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在镇“三资”务中心以台帐形式记载,村级资源承包、出售、租赁、流转、转让等在镇“三资”中心指导下,由村制定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县“三资”办复核,实行县、镇、村三级联合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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