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中,洛南县结合基层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实现了对村组站所的全覆盖。
报告对象和报告内容:一是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要向乡镇党委政府报告重要工作决策、部署、举措、发展规划、计划、工作进程以及影响和谐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件、事项。二是乡镇所属单位要报告重要工作决策部署、重点工作进程、本单位发生的和分管的影响和谐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件、特别是突发事件、资产处置、大额度资金使用、干部调动任用等事项。三是村(社区)主要干部和乡镇所属站所单位负责人要报告个人、家庭及子女建房、购房和房屋处置、出租、红白喜事办理、违法违纪违规以及被立案查处、本人思想动态和认为需要向党组织报告的事情。
报告按照“逐级报告、分类受理、备案登记、归口处置”的办法进行操作。形式为口头报告和书面报告相结合,对突发事件先电话告知再书面报告,而且在先行处置的基础上第一时间向乡镇党政一把手报告。对于不及时、不全面报告,漏报瞒报或者不报告的,相应制定了责任追究办法。
文章来源:洛南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