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简”“实”“信”三字方针抓好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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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八项规定”出台后,镇安县纪委将其和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一并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要做到“简”、“实”、“信”,确保作风建设“八项规定”在全县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简化繁文缛节。“八项规定”从文风会风、调研形式、出行出访、新闻报道甚至是文字发表及题词题字都做了精准的规定。作为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应该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精简会议行文,简化检查出行程序,更要简化为民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

狠抓规定落实。党员干部是落实党中央各项方针政策的“领头羊”,八项规定出台以后,镇安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以规定为准绳,使之成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鼓励领导干部走出机关经常性地开展调查研究,以中央领导人的躬亲垂范为表率,以八项规定为动力,扑下身子察民情、访民苦、解民忧,以“民声”检验干部的工作效率,确保规定内容落到实处,切实做到利为民所谋。

信守为民诺言。任何一幅发展蓝图,只有真抓实干才能成为现实;任何一项科学决策,只有真抓实干才能惠及百姓。中央领导人说到做到,机关干部若不履职将情何以堪?八项规定不能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必须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落实,机关干部必须“真正做到带着人民群众的期待下去,带着人民群众的满意回来”,在工作的过程中要做到为民不误民,利民不扰民,简化群众办事程序,扎实为民服务,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密切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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