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柞水县在村级事务管理上,强化措施,创新方式,超前防范,在全县推行了村级事务管理“三会三审”制度,延伸了监督范围,有效遏制了村级事务审批中的腐败问题,增强了村级事务审批透明度。据统计,仅2011年,全县共召开“三会三审”群众会2931场次,审议各类村组事项8216件(次),监督村委会决策和政策执行3000余件次,提出意见建议880条,纠偏126件次,监督村干部勤政廉政490人次,纠正不合理事项11件,全程监督125起村级重大事项。
为了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方便群众办事,该县针对村民需要办理事务和惠农惠民政策的享受,实行由村民所在所在的村民小组群众或群众代表初审,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监委会联审,镇政府组成人员会评审的逐级审核办法,切实把国家的惠农惠民政策和民生工程落到实处,把村民的合理需求办实办好。在该项制度的推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的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公开公示,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纪检监察部门和直涉农部门深入到镇村,通过查阅会议记录、表册等相关资料,在信用社查阅相关账务、核对人员信息等资料,召开干部群众座谈会,个别座谈了解等形式,对“三会三审”的落实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范围,有力的推进了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提高了村级事务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文章来源:柞水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