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采取四项得力措施,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着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明责任。将学习贯彻《规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领导小组,下发了《学习通知》,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本部门学习贯彻《规定》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分管部门的学习贯彻工作,进一步夯实了领导责任。
二是广泛宣传造氛围。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和各单位门户网站开设了专栏,广泛宣传《规定》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翻印《规定》4000余份,下发给全县党员干部,做到人手一册。各单位各部门还充分利用召开党员干部大会、收听收看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开办学习园地、办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同时,利用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洁教育和廉政党课、任前廉政谈话等形式,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日常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将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转化为自觉行动的意识。
三是创新方法抓贯彻。把学习贯彻《规定》与开展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督促党员干部“沉下去”,努力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工作在一线推进、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体现,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与强化为民服务工作相结合,依托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镇便民服务大厅、村级为民服务工作站,精心构建便民利民平台,打造便民为民利民的“直通车”;与自查自纠相结合,组织各级各部门对照《规定》,认真分析查找和解决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迅速制定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解决;与贯彻落实省、市出台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相结合,立足实际,积极探索,着力建立科学、有效、管用的新制度机制,为推进各项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四是强化督查求实效。由县纪委牵头,从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工委、监察局、人劳局等单位抽调干部,组成4个督查组,采取听工作汇报、查会议记录、看学习笔记、访基层群众等方式,对各单位各部门学习贯彻《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确保学习贯彻《规定》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文章来源:山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