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维护群众利益,山阳县采取五项硬措施强化药品市场整治和监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山阳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与各镇和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签订《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实行驻厂监督员和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并同药品生产企业签订《药品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企业责任;严格药品经营市场准入,通过GSP认证和跟踪检查,淘汰经营不规范、规模小的药品零售企业8家,通过开展“规范药房”创建活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23个镇卫生院药房全部达标,村卫生所达标率90%以上。
三是狠抓安全保障。完善药品应急处置,印发了《山阳县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组建药械不良反应监测机构31个,上报药械不良反应报告228例。同时,对医院、药店合理用药进行指导培训和监测评估,有效制止了药品滥用现象。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联合检查执法机制,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执法行动;建立药品安全应急机制,完善药品风险预警和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做到一旦发生,能够立即报告、迅速介入、妥善处置;建立暗访和举报制度,发挥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村信息员的作用,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巡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五是广泛宣传教育。开办药品安全知识栏目8期,悬挂横幅标语20条、制作展板10面、发放宣传册5000份、用药安全常识挂图3000份、接待群众咨询10000余人次、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300余人。
文章来源:山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