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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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编管理的有关规定,坚决制止和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有效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使用。最近,丹凤县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2008年以来执行公务用车定编管理情况进行清理检查。

 


  通过“自查自纠、组织核查、受理举报、调查摸底”等方式,共清理出1个单位以企业名义购车;2个单位无编制购车;3个单位超标准购车;2个单位购车审批手续不齐全; 2个单位违规借用其他单位车辆。根据《丹凤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购置更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县城建局以企业名义购置的帕萨特小轿车、圣达菲轿车以及县经济适用房办公室、县江源检测有限公司无车辆编制、无车辆审批手续购买的小汽车予以没收,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令纠错谈话;对超标准购车的县预算外资金中心、县政府驻西安办事处按照车价款10%、县安监局按车价款5%的标准予以罚款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诫勉督导谈话;责成县水保局、县环卫局完善相关手续,对责任人实施警示提醒谈话;责成县人大办、县旅游局归还借用的车辆,对上述两单位的负责人实施警示提醒谈话。

文章来源:丹凤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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