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在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中,采取“五步走”的办法夯实述前与述后两个基础,确保述廉工作的严肃性与实效性。
一是自查总结。要求述廉对象按照纪委规定的述廉内容,在征求各方意见和认真进行自查总结近三年来工作的基础上,撰写好述职报告。书面报纪委审查。
二是述廉调查。由县纪委组织纪委委员,并邀请部分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调查组,在县纪委常委的带领下深入述廉对象所在单位及工作地区进行实际调查走访。调查走访内容包括: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述廉对象的监督举报,查看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开展个别谈话,参加述廉对象本单位或本系统的述廉大会,组织公开评议和民主测评等,在此基础上形成专题调研调查报告,提交县纪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后审定其最终的述廉资格。
三是大会述廉。将述廉大会确定在每年的纪委全会召开之际,提高述廉的关注度和影响力。在述廉大会上,组织相关人员对述职对象进行公开质询和现场民主测评。
四是情况反馈。纪委常委会根据述廉评议意见、建议和测评结果,研究确定述廉定格意见,将述廉评议情况向述廉单位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报县委常委会。
五是督促整改。述廉对象及其所在单位按照整改意见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进行认真整改。县纪委继续组织述廉调查组开展工作,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将整改情况列入述廉对象下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进行考核。
文章来源:洛南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