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南县快速查结一起媒体曝光干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并在全县范围予以通报。
2015年11月16日上午11时许,洛南县永丰国土所指导员、副所长屈永军同志在办公室电脑上看电视剧,对来所里询问办理退还建房押金手续的群众态度简单粗暴,被新闻媒体曝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媒体曝光后,洛南县快速反应,立即由县纪委牵头,县国土局、永丰镇参与,对屈永军同志违反工作纪律,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问题予以调查处理。2015年11月17日,县国土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免去屈永军同志永丰国土资源所指导员、副所长职务。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9条之规定,经永丰镇党委2015年11月18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屈永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永丰国土所所长樊五虎、负有主要管理责任的分管副镇长李军锋实施诫勉谈话。并就屈永军同志违纪问题在全县范围予以通报。
《通报》强调,各镇(办)、各部门要结合全县当前正在开展的“严肃干部纪律、践行三严三实”教育整顿活动,认真汲取通报教训,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坚决克服被动应付,主动落实“两个责任”;扎实开展教育整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决做到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严三实”,为全县经济社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