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纪委决定从12月1日开始,利于一周时间,组织由县纪委常委为组长的6个考核组,对全县58个单位的2011年纪检监察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该县这次考核工作有以下四个方面特点:一是考核内容更加细致。考核内容涉及委局10个室办的业务,首先由每个室办拿出具体考核意见,由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对每项业务进行量化、细化,合理明确分值,实行百分制考核,便于考核打分。二是考核方式更加实用。对被考核单位采取听、查、看、访等方式进行考核,“听”主要听取各镇党委和各部门责任制执行和纪检监察业务开展情况汇报;“查”就是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看”就是看工作开展具体情况;“访”就是与部分镇属干部、村干部、群众代表座谈,客观真实地了解被考核单位全年纪检监察业务的开展情况。三是评分办法更加科学。根据每室得分情况,根据工作重要程度、难易程度加权换算纪检监察业务的整体得分,最后结合平时工作表现,按照年终考核和平时考核7:3比例,计算出该单位的最终得分,确定综合排名。四是结果运用更加严格。将考核结果在全县通报,并作为评选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首要依据;对处于后3名的单位,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必须向县纪委作出情况说明,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文章来源:镇安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