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效能“亮剑”倒逼干部作风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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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不力、上班慵懒散慢、服务态度恶劣等现象如何根除?柞水县日前针对这类问题,不断强化治理措施,加大惩治力度,通过效能“亮剑”力促干部作风转变。

为进一步加强各级机关效能建设,该县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向县委常委会建议在县纪委增设效能监察室,制定出台了《柞水县效能问责暂行办法》,对机关单位存在的执行不力、政令不畅,效率不高、服务不优,作风不实、庸懒散慢等作风效能方面的问题实施严格问责,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分别采取诫勉谈话、书面检查、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等措施进行从严从重处理,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进行停职检查或引咎辞职,直至责令辞职、免职、辞退或解聘,真正做到“不换态度换脑子,不变作风变位子”,通过“铁腕”努力锻造党员干部队伍“铁军”。同时,该县还把加强干部作风效能监察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坚持加大检查不间断,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成立了4个检查组,坚持定期不定期带摄像机深入到全县13个镇83个部门以及县城周边酒店、农家乐等娱乐场所,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县各级干部遵守考勤纪律、工作纪律、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干部走读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13次,对个别单位存在的少数干部上班期间不遵守工作纪律、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项、为群众服务态度不良以及公务用车未按规定停放的现象进行了当场处理,促进了全县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效能进一步提高。

截至目前,该县已实施干部作风效能问责3起,查处干部作风效能方面违纪行为24起,政纪处分6人,实施警示训诫72人,通报批评32人,收到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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