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办事效率和工作水平,镇安县在全县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五规范”,有力推进了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一是规范机构名称。镇一级便民服务机构统一名称为“××镇便民服务中心”,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联络员1名,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县政务大厅的指导,主要承担为群众提供咨询、审批服务事项服务和各入驻窗口管理等七项职能职责。
二是规范场所建设。各镇按照“1+X”的模式,设立一个大厅式便民服务中心,设立若干个专业服务大厅,实行集中办公、统一管理。中心要设立在镇政府办公大楼一楼或靠近镇机关醒目的地方,面积原则上不得低于60平方米,要配备完善办公所需的桌椅、电脑、打印机、固定电话、文件柜等用具,有条件的还要配备复印机、电子显示屏等设备,要给办事人员提供休息椅、饮水机、纸张和笔等,尽可能方便群众。
三是规范项目进驻。镇政府所有涉农服务的站所,都要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对口设立办事窗口,开展便民服务。要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凡是新农合、新农保、民政、计生、扶贫、财政、劳保、国土、综治信访、司法、农林水牧等涉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民生的行业、项目都要入驻中心科学整合设立窗口。
四是规范运行模式。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制定并悬挂中心工作流程图,规范办事流程和工作程序。推广实行《首问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6项制度,加强对中心人员的管理考核。对入驻窗口工作职责、审批服务事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实行“三个公开”。各窗口对受理的服务事项,要逐笔予以登记,建立工作台账。
五是规范人员管理。中心要设立文明服务监督岗,将工作人员照片、姓名、联系电话在中心醒目位置进行公开。入驻窗口至少安排1名以上工作人员,实行AB岗位工作制,当A岗工作人员离岗时,B岗应及时补充到位。中心要创新服务形式,通过印制便民联系卡、服务指南等方式向群众发放,方便群众办事。同时根据群众需要,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代办服务、上门服务等。
通过 “五规范”的实行,有力推动了镇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步伐,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今年以来,全县镇便民服务中心共接待群众400余人次,为群众办理各类事项300余件,其中80%为即办事项,一次办结率达到95%以上,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便捷、及时、高效的服务。
文章来源:镇安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