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变工作作风,树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良好形象。 商州区于去年专门制定下发了《商州区科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并在近日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区通报和重申,以此促进党员干部纪律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通过对2008年全区科级领导干部请销假情况的抽查和统计,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高度重视和加强班子建设,科级以上干部大都能自觉遵守请销假制度,纪律上严格要求自己,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但在个别科级领导干部中,但仍存在不假而走,不认真遵守制度规定的现象发生,对此现象给予了全区通报。为了严肃纪律,切实加强对科级以上干部请销假的管理,区委、区政府重申:一是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贯彻该项制度,自觉遵守请销假制度、会议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二是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需请假一天的,必须报请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两天以上(含两天)必须报请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加注意见后,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批。三是乡镇、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需请假1天的,必须报区委副书记和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审批;请假两天以上(含两天)的,分别报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批。节假日坚决不能出现无人政府。四是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不得随意安排副职参加,确实因事、因病不能参会的,要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说明事由并履行请假手续后,方可安排副职参加。五是履行请假手续后,必须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分送纪委、组织部备案,并报告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进行统一登记。
为了确保制度的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督察室将定期不定期对各级各部门执行请销假制度情况和节假日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区委、区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要求参加而未参加,也不履行请假手续的;对未履行请假手续未在岗的,一经发现将在全区予以点名通报,情节严重的建议组织处理。通过抓领导、抓督查,点问题、查责任,全区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有了明显的转变,为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奠定了坚实基础。
文章来源:商州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