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建设,健全和完善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建设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党员干部个人品德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切实锻造一支品德优良、干事创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日前,柞水制定并出台了《柞水县党员干部思想道德约束“特别档案”制度》。
“特别档案”制度主要适用于全县各级党员干部,重点是科级领导干部。制度明确规定凡是在年度行风测评排名末位、思想道德考评处于后进位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末位的镇及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存在有违背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方面的问题反映且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经核实存在思想作风、生活作风、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等方面问题、经核实存在违纪问题但不够纪律处分、给予党政纪处分等情形之一的党员干部,经纪检监察机关研究批准后均列入《党员干部思想道德约束“特别档案”》。对列入“特别档案”人员,主要采取说服教育、集中培训、领导谈话、警示训诫等方式实施监管,并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期满,通过个别走访、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重新考核,认定达到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建设标准要求的,经纪检监察机关审核研究后解除“特别档案”;经重新考核认定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延期整改,延期整改仍然达不到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建设标准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
该制度的建立将有力推进全县“做遵纪守法模范,当德廉兼备公仆”以德促廉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督促全县党员干部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增强各级班子执政能力和党员干部执行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文章来源:柞水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