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阳县以强化干部作风建设为目标,采取五条硬措施,严治干部“庸懒散”,有力促进了全县干部作风大转变。
一是抓纪律,保出勤。制定出台了《严肃干部纪律强化干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对干部出勤作出严格规定,规定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工作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各镇周末必须有一名主要领导和三分之一以上干部值班,所有干部周日下午必须全部到岗,坚决杜绝干部“走读”。
二是抓绩效,促主动。深化工资统发改革,研究制定了《工资发放管理办法改革方案》,将全县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工作性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与工作绩效挂钩,充分体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按劳分配原则,有效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热情。
三是抓督办,推进度。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对县委、县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等定期开展督查通报,每次受到表扬或批评在年终考核中直接加减0.1分;因落实不力造成重大影响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对相关人员实施警示训诫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四是抓作风,树形象。严格禁止干部在工作时间、值班期间和执行公务时饮酒,禁止干部职工参与各种形式的黄、赌、毒及封建迷信活动,严肃查处搬弄是非、挑拨离间、有损团结稳定、干扰山阳发展的错误言论。
五是抓队伍,严管理。将镇属站所的管理权限统一下放到各镇管理,严禁随意借调人员,镇属干部及站所负责人调动必须征得所在镇党委政府同意后方可办理;把从严管理干部作为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的政治责任,故意隐瞒包庇干部长期离岗或因疏于管理导致干部从事违法违纪活动的,除对当事人作出相应处理外,同时给予单位主要领导诫勉谈话、调任或者党政纪处分。
文章来源:山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