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商洛市纪委检查组深入商南对2011年、2012年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通过查阅文件、档案资料等方式,围绕“九个是否”逐人逐件进行现场检查:一是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时间送达受处分本人及其所在党组织或单位;二是处分决定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宣布;三是处分决定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归入受处分人档案;四是受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降级以上处分的人员是否降低职级和工资待遇;五是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拘役、缓刑期间是否停发了原工资,期满后分配正式工作的是否重新确定了工资级别;六是组织、人事部门是否执行受处分期间不得提拔提级的规定,不得晋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的规定;七是处分期间是否执行了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有关规定;八是受到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人员的处分期满后所在单位是否及时向做出处分决定的机关上报了是否同意按期解除处分的意见;九是受处分人员年终考核结果是否进入本人档案。
检查组对发现的4名受处分人员年终考核结果执行不一致的问题要求限期纠正,对发现的1名受处分人员年终奖金兑现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县财政局限期予以追回,对发现的由于政策不明工资没有及时处理到位的问题现场予以政策答复。通过检查,提高了相关职能部门对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重视,增强了工作人员履职的责任感,确保了执纪工作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