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规范执法行为 推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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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年来因执法行为引发的行政争议和信访矛盾问题日益突出的实际,镇安县从理顺工作流程、推进程序建设、强化执法监察等方面入手,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事项、依据、流程、结果,严格遵守执法时限和程序规定,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严格依法调查取证和执法文书送达程序,建立健全立案登记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规范行政调解。对行政调解的工作范围进行了界定,要求行政机关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坚持预防在先,规范调解程序,注重调解效果,对涉及人数多、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要主动进行调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强化行政监督。继续执行执法证件“红、黄、绿”卡管理,通过行政复议、执法检查、案件报备、案卷评查等途径强化法制监督。监察部门依据《行政监察法》强化检查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及滥用职权等行为。同时深化政务公开,公开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执法考核机制,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逐步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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