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今年在政府机构改革中组织15个单位负责人实行离任经济事项交接,保障了机构改革的稳定,保持了单位工作的连续性。
镇安县不断拉长廉政建设链条,多措并举,使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他们建立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问廉问效制度,把“三问”规定融入到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贯穿到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今年以来,累计针对个别镇、村干部插手干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以及履行职责不力等问题,实行问责11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警示训诫三项制度处理97人,通报批评6人;针对个别镇、村干部执行惠农政策不规范,有损害群众利益等倾向,实行问廉4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警示训诫三项制度处理9人;针对少数部门单位干部职工上班时间看网络电影、防汛值班期间坚守岗位不力、效能低下的问题,实行问效1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警示训诫三项制度处理25人,效能告诫10人。
针对部分乡镇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县上建立了乡镇财务支出“三笔会签”制度。制订实施《镇安县财务支出“三笔会签”规定》,在坚持集体领导的前提下,实行乡镇财务支出乡镇长“一支笔”签字审批、乡镇人大主席或纪委书记签字监督、经办人员签字说明的“三笔会签”办法和定期公开机制。5月份,结合政府机构改革、乡镇班子调整,在25个乡镇全面实行了财务支出“三笔会签”,进一步加强了乡镇财务监督,增强了财务支出的透明度。
建立实施重大项目派驻监察室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派驻监察室各项工作制度,规范了工作人员选派方法、工作职责及工作方式,并向木王森林公园民俗风情园等12个重大建设项目派驻了监察室,使全县派驻重大项目监察室达到了20个,保障了全县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廉洁运行。
文章来源:镇安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