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柞水县公车阳光“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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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节日来临,各类公车违规使用行为就会“冒泡”。端午临近,为着力勒紧公车管理的“缰绳”,切断公车假日私用的“喉咙”,柞水县发出了《关于节假日公务车辆定点封存的通知》在完善公车管理制度、加强节日监督上亮出利剑,真正让领导干部对公车不敢私用、不能私用、不易私用。

节日前期,该县对全县149个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公务用车开展了一次专项清理活动,对各单位车辆编制数、实有车辆数和车辆排气量、购买价格、资金来源、公车保险、加油、维修等逐项对照审查,对305辆公车建立了动态档案,内容含各单位公务用车品牌型号、车牌号码、车身颜色、停放地点、驾驶员及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同时,按照《柞水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编制及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处理违规车辆12辆(超标准3辆、未办审批手续2辆、租车7辆),杜绝公车私户或私车公户现象。

在专项清理的基础上,按照通知的要求全县各镇各部门公务车辆(不包含特种、值班车辆)在国家法定假日和周末以主管部门为单位集中存放,车钥匙由专人管理,确因工作需要用公车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派车单》,上面注明出车事由、随车同行人员、出发时间和目的地,并随车携带。严格公车报备和封存公示制度,各单位每次节假日前一天下午3时前,要将公车车牌号、停放地点、行车里程数、油耗量及因特殊原因需动用公车情况向主管部门和县纪委两级备案,并将车辆型号、牌照号码、封存地点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

此外,为确保不留漏洞、不开“后门”,彻底杜绝公车“私奔”现象,县纪委将通过路检、抽查、媒体监督、网络曝光、调取交通监控影像、受理群众举报、调阅账务票据等形式对公车节假日封存和公车私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于未如实报备公示或如报备公示虚假,违反公车封存纪律,顶风违纪公车私用的,依据《柞水县公职人员公车私用处理办法》等规定第一时间责任倒查、从严从重追究单位领导、相关责任人及车辆驾驶员的责任,公开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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