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突出主责主业 着力推进案件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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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洛南县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着力落实“三转”工作要求,突出监督问责主业主责,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了查办案件工作的强劲势头。上半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89件次,共初核案件54件,立案34件,结案23件,党政纪处分23人。

积极转变职能,集中办案力量。对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规范,将不该牵头、不该参与的事项交还给相关职能部门,集中精力和时间聚焦主业。对机关内部设置和干部岗位进行了重新调整,将纪检监察室更名为纪检监察一室;设立纪检监察二室,及时落实纪检监察一室人员3名,纪检监察二室人员3名,并配齐了各室主任,优化了人员组合,充实了办案力量。同时为两个纪检监察室购买了笔记本电脑、针孔摄像机、录音笔等办案设备。

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办案能力。坚持举办“洛南廉政”大讲堂,结合全市开展的“建伍强队伍、铸反腐铁军”主题实践活动,每月举办一次专题讲座或一次业务培训,在全系统开展岗位大练兵。先后邀请省纪委、市纪委领导,县审计、检察专业人员和委局业务骨干,集中对全县纪检干部进行了案件查办、文明办案等业务知识培训。持续实行纪检干部在纪委监察局机关跟班学习制度,有针对性的选择典型案例,由县纪委机关办案骨干领衔协作区镇和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全程参与案件查办所有环节,分期集中召开案件查办现场培训交流会,在查办案件的第一现场锤炼能力。

强化组织协调,增强办案合力。坚持实行反腐败协调小组例会制度、重点案件排查督办制度、领导联系包抓制度等,增强办案合力。根据县直部门派驻纪检组负责人不分管部门业务工作,人少事单、力量薄弱,作用难以发挥的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县直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工作的通知》,要求县直各纪委与所辖各纪检组建立联合督查机制、案件联查机制、目标管理机制,着力在整合人员力量,统筹行业资源,聚焦反腐主业上下功夫。

拓宽线索渠道,完善办案机制。公开举报投诉窗口和电话,设立举报箱,开通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坚持执行纪检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全方位拓展案源线索。制定出台了《洛南县纪委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规范了案件线索管理流程,创新了案件线索“一站式、双报告、双督办”的工作机制。即案件线索实行县纪委信访室“一站式”受理,案管室统一管理;案件线索同时向县纪委信访室和案管室 “双报告”;案件线索督办实行县纪委案管室负责对科级领导干部案件线索进行跟踪督办,信访室负责对一般干部和其他人员案件线索进行跟踪督办的“双督办”制度。并组织对全县2014年3月以前所有反映干部问题的留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出问题线索36件,已办结13件,其余的23件按规定分类予以了处置。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办案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法规制度,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建立监督倒查机制,对案源线索实行统一管理,对信访件及时回访,加大对办案人员的再监督,坚决杜绝违反规定办案、办人情案、以案谋私等“灯下黑”问题发生。

严格考核考评,实行奖优罚劣。制定《洛南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考评办法》,坚持案件查办任务约谈制度,确保办案责任落实。对上半年办案空白镇和部门,县纪委主要领导在半年考核总结会上对镇、部门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公开谈话;对全年无案件查办的,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监察局写出书面说明,对单位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完善了《查办案件有功集体和人员奖励办法》,依据查办案件的难易程度、政治影响、挽回经济损失情况,实行大案大奖,小案小奖。实行责任追究。对有案不查,压案不办的,坚决追究所在镇或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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