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出台十条规定解决干部“走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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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丹凤县为切实解决乡镇部分干部组织纪律性不强,不能坚守工作岗位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十条规定》。此规定的实施,不仅让干部自纠有规可依,也让群众监督有章可循。  该规定明确要求,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除外出参加会议、出公差等公务活动外,必须食宿在乡镇机关,和干部职工同吃同住同下乡,每月将考勤情况在政务公开栏上公示或在职工会上通报,接受群众监督,并将其作为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兑现;要求乡镇党委、政府每天要24小时安排领导值班,在节假日,要求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在乡镇值班,值班人员应不少于单位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规定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或因私事确需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离岗、无故请假、电话请假,更不准“先斩后奏”;要求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确因公需要外出,要严格遵守县委关于领导干部请销假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不得随意外出或在县城“遥控” 指挥。与此同时,县纪检、组织部门将对乡镇干部坚守岗位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明查暗访,对“走读”干部进行严肃处理。

文章来源: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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