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查办案件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提出、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出台了《中共商南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检查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意见》。
《意见》深刻阐明了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协调,全力支持办案工作,为办案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意见》提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要以查处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违反政治纪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侵害群众利益以及商业贿赂案件为重点,查办重大典型案件,为全县经济社会突破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为了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意见》提出,积极拓宽案源渠道,广泛搜集违法违纪线索。对已掌握的案件线索,选准主攻方向,抓住要害部位,集中力量,快速突破。对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织和县直、乡镇纪委难以查处的疑难案件,县纪委监察局要及时给予支持和协助,必要时可直接立案调查。县直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和乡镇纪委要切实加强办案工作,当年没有立查案件的,要向县纪委监察局写出书面说明,严格执行《无案报告制度》,对有案不查、压案不办的,追究所在部门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的责任,并对其参与评选先进单位的资格实行“一票否决”。
《意见》要求加强案件监督管理,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把严格履行办案程序贯穿于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处分和执行的每一个环节,严格执行办案纪律。严格报批、大胆使用“两规”措施。创新办案治本工作机制,通过查办案件健全机制制度。同时,运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说纪”,“以案施教”的警示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意见》要求把办案工作列入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考核。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县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纪检监察、检察、法院、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和联系,要求金融、通讯等行业及监管机构支持配合办案工作,形成办案合力。加强办案队伍建设,把能力强、素质高的干部选配充实到案件检查部门。加强对办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办案能力。加强对办案干部的培养、交流、选拔和使用,关心爱护办案人员。加大办案经费、办案设备的投入力度,为办案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和物质保障。
文章来源:商南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