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实施“1233”机制 深化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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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查看信访举报办理情况,翻阅档案比较费时费力,自从用了检举举报平台,只需要几分钟就一目了然,大大提高了信访举报件的督办效率。”谈到检举举报平台应用以来的变化,镇安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深有体会。

自全面应用检举举报平台以来,镇安县纪委监委探索实施以“聚焦一个目标,建设两支力量,加强三个保障,完善三项机制”为主要内容的“1233”检举举报平台运行机制,推动平台建设应用系统化、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升。

聚焦“1”个目标,系统化推进实施。该县把推进平台建设应用作为“一把手”工程,聚焦“建设检举举报方便快捷、业务流程规范一致、监督制约严密有效、数据分析准确可靠、网络信息安全可控的检举举报平台”目标,成立由县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确立“由上至下、分批实施、全面覆盖”建设思路,制定了“先建成委机关受理办理处置子平台、进而部署覆盖镇(办)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平台基层版、上下联动全面提升”三步走建设计划,确保按照既定目标、时限和措施,有力有序推进检举举报平台高质量应用。

建设“2”支力量,专业化运行管理。针对平台信息技术含量高、业务操作性强的特点,该县坚持“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机构、专业的人去做”,建立专职化组织机构、专业化人才队伍两支力量,提供组织和人才支持。在委机关设立全县检举举报平台管理中心,牵头负责全县平台管理运行、工作部署、业务指导、跟踪问效、督导检查、考核评比。同时,结合各单位职能,印发《加强平台建设应用管理的通知》,明确管理中心统筹抓,镇(办)纪(工)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亲自抓,信息员专职抓的工作机制,落实“签收录入—交办督办—审核办理—跟踪反馈”闭环管理。

加强“3”个保障,规范化操作使用。面对平台建设应用对检举举报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该县不断加强硬件、制度、智力三重保障,推进平台“真用、管用、好用”。先期投入专项资金70余万元,建成覆盖委机关领导班子和11个室部的内网平台、15个镇(办)纪(工)委和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平台基层版,实现平台“从无到有、从不能用到能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平台《管理办法》《工作流程》,制作运行“流程图”,实现运行流程从抽象文字,向具体图表的转化。印发《系统用户手册》《办理子平台使用手册》《处置子平台使用手册》,坚持“线下+线上”、集中培训与个别指导相结合,全面提升平台操作水平。截至目前,组织集中培训3场次、分片轮训6场次,“面对面”指导教学12场次,“一对一”上机操训40余人次,线上视频培训60余人次,推动应用人员“从学会、会用,到用好”。

完善“3”项机制,精细化推动落实。着力强化平台应用,完善跟踪督办、督查落实、考核评比机制,推动工作落实落细。对平台信访件和线索办理实行统一“建账”、定期“对账”、动态“清账”,落实信访(案管)室、协管委员、副书记三级跟踪督办制度。管理中心将平台应用情况列入月、季度监督清单,采取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现场督办等方式,对各承办单位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签收、分流、处置、录入、反馈等情况一月一统计、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同时,将平台应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工作滞后单位重点管理。目前,组织开展督导检查4轮次,下发通报3期,督促整改问题15个。

“1233”机制运行以来,镇安县受理信访举报369件次,录入平台办结件202件次,检举举报平台“主渠道”“连心桥”“晴雨表”作用有效发挥。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平台优势,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利用效率,以信息化手段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镇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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