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干部集中“充电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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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商洛市纪委市监委邀请陕西弘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南晓良作《宪法》《监察法》专题培训,为机关全体干部集中“充电蓄能”。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赵军主持会议。

南晓良现任陕西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市律师协会会长,市纪委市监委法律顾问。在本次培训中,他从宪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什么要修改宪法、宪法修改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监察法颁布的重要意义、监察法主要内容学习解读、监察法六大焦点解读等12个方面进行阐述,主题明确,重点突出,具有深刻的学术性、指导性。

会议要求,纪检监察全体干部要全面学习、掌握《宪法》和《监察法》。要充分运用“三会一课”、专题讨论会、读书会等载体,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新旧对照学,深刻领会宪法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明确监察法对监察机关性质、工作原则、组织、职责、监察范围、监察权限等方面的规定。要通过网站、微信、廉政短信等“五位一体”新媒体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监察法》释义,交流心得体会,开展知识问答,进一步提升学习效果,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要把《监察法》学习成效体现在日常工作当中,要把本次专题讲座与每周六的法律培训相结合,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业务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努力提升执纪审查工作水平,真正达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的目的。(商洛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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