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举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培训班
柞水县举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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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使村级监督组织发挥好监督作用,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意识,规范廉洁履职行为,提升廉洁履职能力,深入推进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6月28日,柞水县举办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培训班,参加这次培训的人员有各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及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职工共210余人。


    据了解,本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规定》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及贯彻《规定》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等方面。


    培训会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傅强作了语重心长的讲话。他指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又会面临着许多新形势新任务,各基层干部一定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新的理念、新的举措,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各基层干部要深入理解和领会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以积极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培训中去,使这次学习培训活动真正收到实效,为推进跨越发展建成陕南经济强县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培训,为下一步镇村开展培训工作培养了培训骨干,为全面贯彻落实《规定》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文章来源:柞水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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