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纪委监察局加强案件线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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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制定《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对案件线索的收集、登记、受理、排查和督办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一是实行归口集中管理。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按照统一归口管理、专人负责的原则,对职能范围内管理的群众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统一登记、统一保管、统一汇总、统一报告,并作为密件进行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扣压、搁置。二是实行集体排查制度。由分管信访和案件检查工作的领导负责,纪检监察室牵头,信访室、审理室、廉政室等相关室负责人参与,按月定期召开例会,对经初选、复核确定的重点案件线索进行集中排查,提出拟办意见,报有关领导审批后按规定予以交办、转办。三是实行跟踪督办。信访室重点做好上级要结果信访件和转交下级纪检组织查报结果或情况的信访件的督办工作,纪检监察室负责对自办案件线索、领导交办的重要案件线索进行跟踪督办,提高线索办理效率和质量。四是实行责任追究。案件线索管理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保密意识,严防拖延、丢失、失密、泄密等事故的发生,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文章来源:麟游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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