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布设立体监督“探头”持续压实“两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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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宝鸡市纪委监察局重点解决思想认识不一、“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着力破解“上动下不动、正动副不动”等问题,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章 》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切入点,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采取会议约谈、调研暗访、舆论引导、问责曝光、建立清单等措施,布设立体监督“探头”,层层传导压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努力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一是会议约谈,解决认识不一的问题。宝鸡市委召开全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推进会。传达全省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市2015年度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部分县(区)委书记作了表态发言,宝鸡市委主要领导从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挺纪在前,强化教育监督;夯实“两个责任”,确保风清气正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市委书记直接会议约谈7个县区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纪委书记会议约谈7县区纪委书记,县区也逐级实施约谈,层层传导压力。

二是调研暗访,解决作风不实的问题。中省纪委全会之后,宝鸡市纪委主要领导先后深入陈仓区、扶风县、岐山县、麟游县、渭滨区5个县区、市委办、组织部、审计局3个部门进行调研,召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打招呼随机走访贫困户,实地了解惠农政策和精准扶贫落实,检查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贯彻情况,以务实的工作作风,以上率下传导压力。今年以来,制定下发了《委局机关2016—2017年度四风问题明察暗访工作方案》、《春节纠正四风杜绝节日腐败通知》和《关于进一步严明五一”、端午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采取从税务机关后台调取餐饮发票的方式对562张凝视问题线索进行核查,追究主体责任174人,政纪处理8人,党纪处分6人,退缴费用41147元。

三是舆论引导,解决氛围不浓的问题。宝鸡市纪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反腐倡廉舆论宣传,深入宣传部门进行调研,对做好反腐倡廉宣传工作提出要求。对宝鸡纪检监察网和《宝鸡风纪》杂志进行升级改版,新开设了“宝鸡清风”官方微信及宝鸡廉政手机报。通过创新网络、刊物、微信、手机报等“四位一体”的宣传平台,各角度传递党的声音,警示提醒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联合宝鸡日报开设《廉政广角》专栏,栏目开设了“落实主体责任书记谈”、“落实监督责任纪委书记谈”等专题,集中发布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宝鸡日报》、市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共同策划,集体发声,初步形成党委领导、纪委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大宣教”工作格局,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截止目前在各类媒体刊发纪检监察工作动态、信息文章800多篇。

四是问责曝光,解决震慑不力的问题。年初,宝鸡市纪委就通报了1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按照从严治党要求,从对班子成员教育提醒、约谈党委(党组)书记等16个方面对县区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按季度统计并通报。对县区部门查处八项规定、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腐败案及两个责任追究进行月排名月通报,倒逼责任落实。截止目前,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12件党政纪处理15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腐败案68件党政纪处理85人。

五是开列清单,解决责任边界不清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把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分解为42项主体责任,以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将责任清单印发市委常委,夯实责任内容,明确工作要求。从4月下旬开始,利用1个月的时间,分别由市委、市纪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带队,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及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对县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和省委巡视组反馈巡视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真正把执纪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传导到县镇和基层末梢。1-4月份,全市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追究19件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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