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城关镇是中共千阳县纪委领导包抓联系镇,也是千阳县纪委、千阳县监察局协作办案第三协作区。在包抓联系工作中,千阳县纪委“既关爱,又严管”,尽最大努力帮助镇村解决存在的困难,支持镇村发展;又从严要求,不护丑、不护短,严防“灯下黑”,对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近期,群众反映城关镇某某村组干部在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不符合条件的村组干部列入其中,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县纪委得知这一情况后,高度重视,成立专门调查组,组织精兵强将,深入该村进行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走访干部群众及建房户,入户开展调查工作。
经过努力,查清了该村在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会议研究和制作虚假申报资料的形式,将不符合条件的村组干部列入当年危房改造中。
在案件处理中,千阳县纪委坚持查办损害群众利益案件“三不放过”的原则,即坚持“一案双查”不放过、坚持一查到底不放过、坚持追缴违规资金不放过的原则,做好调查处理工作。采取措施将已拨付的危房改造资金责成城关镇予以收回,并并督促城关镇对该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回头望”,对查出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