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陇县纪委围绕脱贫攻坚目标,聚焦精准扶贫、惠农补贴、低保救济资金使用等问题,以严明纪律维护好群众切实利益。1至9月,全县查处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挤占截留扶贫资金和在扶贫政策落实中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问题2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
一是细化责任清单,压力传导到最基层。制定细化镇党委、部门党组和纪委、派驻部门纪检组工作责任清单,建立问题线索月报告工作制度,明确各镇纪委每季度至少查处一起、主管部门纪检组每年至少查处一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制和述廉述责工作中,每季度进行专项统计,定期通报反馈,年底专项量化考核,切实把压力传导到镇村,责任压实到最基层。
二是开展专项督查,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紧盯镇村党员干部这个重点和精准识别,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对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新问题;近日,由县级领导带队,定期深入包抓镇村户开展督导检查,查纠存在问题;针对青壮年多外出打工、村里多为留守老人儿童的情况,创新将“民情直通车”开到田间地头;针对村民白天务农做工晚上回家的情况,纪检干部利用农闲时间开展“夜访”。同时,利用精准脱贫工作联动机制,加强与扶贫、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准确发现问题线索,对扶贫领域开展“精准”监督。
三是突出监督重点,严查腐败问题并追责。把异地扶贫搬迁、生态补偿脱贫、发展教育脱贫、医疗救助脱贫、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作为监督重点,严肃查处对扶贫对象识别、扶贫目标确定、扶贫措施不精准;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资金方面贪污挪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优亲厚友、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等问题,确保党的扶贫政策坚决落实,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截止目前,全县对脱贫攻坚中扶贫建档立卡工作措施不实、审核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4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四是研判问题根源,建立扶贫项目预警谈话制度。对基层存在问题根源进行分析研判,制定聚焦精准扶贫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办法,细化完善《脱贫攻坚工作纪律规定》;探索建立扶贫工程项目廉政预警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今年以来,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采取对口联系、分片包干的形式,深入贫困村走访30多次,查纠存在问题50多条,确保脱贫攻坚纪律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