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纪委监察局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托“三眼”,深挖案源渠道,创新案件线索管理机制,案件查办工作取得新成效。
善用“群众眼”,完善案源线索收集机制。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从群众的信访举报和初步调查的情况中挖掘线索,找准突破口。密切关注社会舆论特别是网络舆情,快速收集研判,并对其中的案件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大力发挥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作用,上半年走访4镇30村,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早处理、早落实,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对群众反映的重要案件线索实行扁平化管理,由分管领导和案件主办人一起分析案情,商定初查方案。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共接收群众信访举报21起。
勤用“监督眼”,健全线索排查协调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交流和联系沟通,定期到法院、公安、检察和审计部门收集案件线索。今年以来,通过定期走访收集,发现案源线索3件,及时转交相关镇和部门纪委处理,为镇和部门纪委缺乏办案线索提供开拓性思路。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实现执纪执法机关的力量整合与优势互补。从今年查处的自办案件来看,纪委与检察院相互移交案源线索3件,由于措施得当、协调到位,已有2名违纪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巧用“制度眼”,创新线索排查管理机制。为加强案件线索排查管理,确保线索处置更及时、有效,县纪委、监察局严格落实各项纪律规章,推行纪律检查月查月通报制度,每月确定督查重点,由发现问题转向重视整改,及时梳理纪律作风检查中发现的案源线索并迅速处理,提高了案件线索排查的效率和准确率。配套出台《太白县案源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对案件线索排查、管理及立案、结案等步骤作出明确规定。今年以来,已排查线索2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