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该县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纪委工作的整体“三转”,大幅度收缩战线,大跨度调整策略,集中兵力主动出击,实现了纪委整体工作在回归主业上的重大突破,在办案数量和质量上均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截止目前,共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9件,处理违纪违法人员19人,收缴违纪资金78.54万元。其中查办科级领导干部案件7件,处理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办案总数、自办案件数量、科级领导干部案件数量分别同比上升237%、500%、700%。
一、推行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腐败案件以县纪委领导为主,排除镇、部门在基层纪检机构办案方面的干扰。
严格程序、规范运作,防止案件线索流失。制定印发《凤县纪检监察组织案件线索收集、管理和报告制度》,规定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案件线索由县纪委设立专人集中管理,规范处置。县纪委设置专职案件监督管理员,专门负责案件线索的收集、处置、报告、以及案件的督办工作。要求镇纪委查办案件以县纪委领导为主,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镇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县纪委报告。实行“基层案件县纪委协审”工作机制,对基层案件质量进行把控。
推行“三个报备”:县纪委收到的信访件每月汇总后向市纪委进行报备;对基层和派驻纪检组织掌握的案件线索,要求填写案件线索报告表,写明线索来源、主要问题、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以及处置意见后及时向县纪委报备,由县纪委案管员对基层纪委报告的案件线索建立台账、集中管理、分类处置、跟踪督办;对已进入调查环节的案件,有重大进展或需移送司法机关的及时向市级纪委报备。今年上半年,共收集、登记案件线索35条,同比上升206%,其中涉及科级领导干部案件线索15条、农村党员干部案件线索16条、部门一般干部案件线索4条。向市纪委报告重大案件线索3次6条。
推行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以县纪委领导为主的这一体制以来,排除了基层纪检工作受到的体制约束和人为干扰,增强了基层办案人员的信心,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办信办案工作。今年上半年,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共查办案件9件,处理9人,“基层案件县纪委协审”率达到100%。经县纪委协审,督促完善事实证据5条,纠正定性上出现错误或偏差的案件1宗,纠正量纪上出现畸轻畸重的案件1宗,督促完善手续程序2件,保证了基层办案质量。
二、推行全县纪检领导干部提名以县纪委为主,为新的纪律检查领导体制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年初,该县就案件线索管理及纪检干部提名方面的新要求,专门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汇报,经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同意县纪委提出的贯彻“两为主”精神的实施意见。在县委主要领导的肯定支持下抢抓机遇,在具体工作中迅速推进“两为主”的新要求。在上半年的全县干部调整中,县纪委先后两次提出7名人选,经征求县委主要领导同意后,以公函形式商县委组织部,确定了提名人选,经过组织程序,这些熟悉纪检工作、办案能力强的干部都走上了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职位。除此之外,该县还为县纪委选调精干人手3名,进一步强化了办案力量。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县纪检干部提名工作,该县在工作实践中总结探索,提出了《凤县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提名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全县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人选必须先由县纪委提名,再会同县委组织部协商确定提名人选,然后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行任免。《暂行办法》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任职资格、提名原则、提名程序和提名纪律进行了明确,在运作程序上以县纪委为主,按五个环节进行,即:汇报启动、征求意见、协商酝酿、确定方案、正式提名。目前,这一《暂行办法》已报经县委主要领导审阅原则同意,进入正式出台前的相关程序。
三、收缩战线,主动出击,利用多种渠道拓展案源线索。
一是收缩战线聚集力量。退出了原来由县纪委牵头或参加的全县议事协调机构123个;县纪委机关合并了4个室、增设了第二办案室,增加办案干部3 名;督促完成了32个县纪委派驻机构负责人的分工调整,全部清退其原来分管的纪检业务以外的其他工作。二是畅通渠道收集案源线索。开通民情民意信访举报“直通车”,依托县、镇、村、社区四级信访联动平台,从群众提供的举报线索分析排查,从中寻找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今年以来,信访举报数量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06%。三是部门联动寻找案源线索。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与公、检、法、司、审计建立案件通报、移送和联动办案制度。譬如,我们与县检察院联合,不到一周时间就查清了某村3名干部多次收受贿赂、为个人谋取非法利益70多万元的案件;与公安部门配合,查处了某村干部诈骗300万元借款案;在查处县级某部门一名科级领导受贿案中,我们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给违纪人员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半天时间就突破了案件。上半年,县法院、县公安局及时向县纪委移交了4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促进了纪委办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