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在全市建立行政效能监测点 不断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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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宝鸡市监察局为及时掌握全市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和服务企业、项目过程中的效能情况,了解企业对政府服务的需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决定在全市企业和重点项目中建立行政效能监察监测点。

 

    建设行政效能监测点以贯彻宝鸡市市委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主线,以提高行政效能和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为重点,统筹规划,动态管理,健全制度,严明纪律,令行禁止,提升服务,不断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建立效能检测点遵循以下三个工作原则:一是依法实施原则。严格依法办事,规范运行。既要保护监测点合法权益,防止对企业、重点项目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也要引导监测点守法经营,不干扰执法部门依法对企业、项目的执法行为。二是动态管理原则。监测点不搞终身制,凡已不适宜或不符合监测点条件的企业和重点项目及时予以调整。三是合理布局原则。监测点选择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每个县(区)都要有行政效能监测点。在性质上兼顾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在行业上既有工业企业,也有服务业企业;在规模上既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型企业。

 

    宝鸡市监察局拟建立市级效能监测点30个(其中企业20个,重点项目10个)。各县区确定不少于20个监测点。市、县行政效能机构采取定期联系、绿色通道、投诉追究等制度确保效能监测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快推进宝鸡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文章来源:效能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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