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以“八不准”确保廉洁审计
打印

 

  凤翔县严明审计工作廉政纪律,以“八不准”严格约束审计人员,确保廉洁审计,公正审计。
    一是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安排住宿。因特殊情况确需在被审计单位住宿的,费用自理,据实支付;二是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就餐和宴请。因特殊情况确需在被审计单位就餐的,费用自理,据实支付;三是不准无偿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确因审计工作需要临时使用被审计单位交通工具时,要据实付费;四是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五是不准无偿使用被审计单位的通讯工具和办公用品;六是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七是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八是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
    

文章来源:凤翔县纪委


上一条: 凤翔县开展“阳光用权、源头治腐”活动
下一条: 陇县设立查办案件协作区加强部门办案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