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多措并举,严肃抗震救灾物资、资金管理、使用,确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是及时下发文件规定。以县纪委、县监察局名义转发了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切实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进一步严肃救灾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各乡镇、部门坚持“五公开”,“六要六不准”的要求,将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救灾救物募集、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建立健全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制度,做到手续完备、层层审批、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目清楚,及时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县上成立了抗震救灾物资资金管理使用监督领导小组,并从县监察、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对全县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乡镇纪委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公布乡镇纪委和县纪委的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
三是强化纪律宣传教育。县上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央纪委、监察部《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并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认真组织学习,为干部打好预防针,确保了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文章来源:(千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