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政府非税收入行为,深入贯彻“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监管,10月8日起,凤翔县财政局与监察局抽调有关业务人员组成稽查工作组,对凡涉及政府非税收入的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直属学校等机构和组织开展集中稽查。
稽查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稽查收入管理。重点检查收费项目是否按批准设立,是否有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是否按照规定将本部门、本单位所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全部纳入财政专户或国库统一管理;罚没收入是否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是否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改变征收对象等。二是稽查票据管理。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按规定申请购领,使用陕西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是否存在转让、转借、串用、代开、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和销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行为;是否存在使用非财政票据收费、私设“小金库”的行为。三是稽查账户管理。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对所执收的非税收入按规定实行收缴分离和银行代收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直接将非税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是否还存在非税收入收缴过渡户;是否存在将非税收入缴入其他未经财政部门认可的银行账户行为。
此次稽查采取单位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自查、重点检查和查纠整改三个阶段进行,先由各被稽查单位对照稽查内容和要求进行认真自查,填报自查情况表,然后由检查组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对重点检查单位非税收入进行实地重点检查。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区别情况进行纠改处理。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进行纠改的免于追究。对稽查出严重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