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纪委在评选优质案件中坚持“细、严、实”标准,确保案件评优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一是评选标准“细”。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办案要求,由案件审理室负责制定评选标准,具体细化成线索来源、初核、立案、证据材料、错误事实见面材料、检讨、调查报告、移送审理、审理谈话、审理报告、处理意见、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案件治本、整卷、加分项十六个部分83项,对报送案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量化打分。
二是评选程序“严”。此次评优活动分申报、评审、报批、通报四个阶段。评审中,县纪委成立案件评优活动小组,由分管审理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审理室、信访室、监察室所有干部为成员,借调部门有丰富工作经验的纪委书记参与,分室内组和室外组两部分,室内主要采取循环看卷,集中讨论方式,室外主要查看处分落实及治本情况,两组情况汇总形成初步意见后提交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三是评选过程“实”。在评选优质案件中,室内组评选人员集中3天时间,独立看卷,对照评分标准逐项打分,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列出,集体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室外组评审人员对处分落实及案件治本情况逐一到人社局、案发单位、相关村组实地查看会议记录、考核等相关情况,走访被处分人、案发单位部分干部,详细了解被处分人思想教育工作是否扎实,本人是否接受处分,案发单位是否从中吸取教训,是否认真分析问题并制定了具体措施,达到如何的效果等,切实保障评选过程不走过场,公平、公正评选案件。
目前,共收集镇纪委、部门纪委(纪检组)案件10件,发现共性问题4个,个性问题42个,处分落实未到位案件1件。案件评优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