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案管规则》,充分发挥统计分析各项职能,不断提高案件监督管理水平,使其成为工作进度“显示屏”、领导决策“参谋部”、查办案件“导航仪”,有力促进了办案工作健康发展。
一、加强案件统计,打造工作进度“显示屏”
一是严格月报制度,力求准确及时。每月统计报表上报前,都要由负责案管工作的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核,严格把关。遇到疑难问题,及时与上级纪委案管室沟通联系,妥善解决,确保报表资料准确无误。同时,落实办案情况零报告制度,保证报表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坚持每月汇总《查办案件工作进度表》和《查办案件一览表》送有关领导,及时反馈办案工作进展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办案工作提供参考。
二是强化基层统计,避免遗漏情况。多次下发文件,将基层案件统计工作纳入办案考核,严格执行案件报表报送制度,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及时调研,结合实际提出新的要求,切实解决基层报表填报中出现的常见问题。针对基层信访、初核情况统计不全面,立案、结案情况报送不及时等问题,要求乡镇和县级部门纪委、纪检组每季度报送一次受理信访举报情况,对初核、立案、结案等情况,根据工作实际当月报送。改进案件统计方式,将基层信访报表由数字式改为要素式,确保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不遗漏,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件及时分离。
三是拓展统计领域,防止履职缺位。积极履行反腐败协调小组牵头部门职责,及时掌握各成员单位查办党员干部违法犯罪案件情况,设计印发《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办案工作情况登记表》,督促各成员单位重点是审判、检察、审计、公安机关每季度填报一次,每季度末报送本季度办案工作情况,定期对报送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成员单位互通办案信息。
二、注重分析研究,当好领导决策“参谋部”
一是增强专题分析前瞻性。密切关注信访举报、初核、立案、结案、处分、挽回经济损失等重要办案指标变化情况,通过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查找深层次原因,向领导提出对策建议,充分发挥统计分析参谋助手作用。2012年,县纪委针对基层纪检组织初核成案率连续多年处于较低层次、直接制约办案工作健康发展的现状,深入开展专题分析,重点从主观能动性方面查找问题症结,结合近年来的办案实践,形成《基层纪检组织初核成案率低的原因及对策》专题分析,提出了具有较强前瞻性和建设性的对策措施,在全市贯彻《案管规则》研讨会上书面交流。
二是增强案件剖析针对性。对典型案件重视挖掘和发挥治本功能,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上查漏补缺,剖析整改,进一步扩大办案工作的综合效应,切实做到以查促教、以查促建、以查促管。对基层查办的重点案件,县纪委牵头开展案件剖析,撰写《剖析报告》和《案件通报》,跟踪指导落实办案治本措施,有效提升了工作质量和层次水平。近年来,共对28件案件落实了治本措施,开展各层次警示教育活动20多次,指导发案单位及有关部门完善制度100多项,有效发挥了查办案件对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积极作用。
三是增强总结经验指导性。通过总结和研究,我们把办案实践中积累的工作经验上升到理论层次,形成了一批有分析、有见解、有对策的研究成果。围绕落实办案治本措施,深化办案综合效果,总结了《发挥教育管理监督“三位一体”办案治本功能》的有效做法;结合派员参与省市纪委抽调办案,总结撰写了《“两规”谈话“十要”谈》;针对基层办案中遇到的常见问题,组织编写了《基层办案文书写作专刊》;着眼于规范查办案件和案件审理工作,探索了《着力提升依纪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规范案件审理工作 提高依法依纪能力》的做法;对我县抓办案工作的主要措施进行提炼,总结了《构建四位一体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办案工作》的基本做法。这些研究成果分别被中央、省、市刊物采用,受到领导重视和充分认可,在推进办案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助推提质增效,担当办案工作“导航仪”
一是实施动态管理。用足用活案件统计资料,发挥案件统计资源优势,提高统计资料的使用价值。根据工作需要分类建立台账,对下转基层办理的要结果件和基层查办的立案案件,统一登记挂号,落实领导责任,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建立重要办案文书备案制度,将初核报告、立案决定书、调查报告、审理报告、处分批复向案管部门备案,支持案管部门开展工作和进行分析研究。
二是精心审核指导。针对统计分析中发现的基层办信质量不高、案件线索易于流失的情况,建立信访案件结案审核制度,基层组织办理的信访案件,由县纪委信访室审核后予以结案。针对基层办案调查取证不到位、定性不准确、处理尺度不统一等问题,建立基层案件立案审查和结案协审制度,对基层组织查办的案件,由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审理室严把立案关和结案关,精心指导基层组织调查和处理案件。近年来,县纪委分别制作下发《立案审查意见书》和《案件审理意见书》30多份,提出并督促落实调查、审理意见300多条,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果。共有4件案件被评为全市优质案件,受到市纪委、监察局的表彰奖励。
三是严格考核评比。修订印发《基层办案考核办法》,提高办案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的比重,加大办案考核力度,对乡镇和县级部门的办案工作区别情况分类考核,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办案考核评价体系。每年对基层办案从办案质量、办案效率、落实治本措施、办案主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压案不查、办案不力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警示约谈,促进基层纪检组织履行办案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