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聚力难点 实现突破 拧紧监督执纪问责“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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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以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为抓手,强化监督检查、突出纪律审查、严格责任追究,聚力“三个难点”,实现“三大突破”,勇担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责任,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创新联组督查,突破“线索不足”瓶颈。坚持深化创新,在31个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编组督查的基础上,将9个镇纪委书记和机关29名同志编入联组,督查联组扩大到23个,督查单位增加到131个,督查对象由“党政机关”向“村组”延伸,督查主体由“5人一组”调整为“2人一组”,督查监管由“一级复核”变为“三级复查”,着力解决“四风”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经过两轮督查,发现问题线索298个,转立案114件。

激发内在动力,突破“不想办案”顽疾。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内在动力,工作上严督实导、常抓常管,政治上主动关爱、生活上主动关心。2014年以来先后有13名纪律审查工作滞后的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被约谈,6名纪委书记说明情况并大会表态发言,对令家村、柳家庄、南营村等24起案件进行复核,约谈原办案人员6人。委局机关24人被提拔、交流或个人待遇得到解决,占25名编制的96%。人员结构有效优化,内在潜能充分挖掘,营造了比拼争先的浓厚氛围,实现了从“不想办案”到“主动办案”的突破。2015年,镇办案167件,同比增加391%,部门办案68件,同比增加106%。

赢得三方支持,突破“不敢办案”困扰。赢得党委领导大力支持,人大、政协、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当事人理解配合,形成反腐合力,才能有效破解“不敢办案”困扰。2015年,县委主要领导亲批信件16件,听取案件汇报8次,县委常委会13次研究纪律审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政府主要领导全面保障纪委业务所需,投资145万元,建成周公庙勤廉基地和标准化谈话室。县人大、政协2次邀请县纪委领导通报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改进建议5条。公检法等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移交案件56件。县纪委领导坚持“逢案必谈”,21次亲临谈话室,耐心说服开导当事人,取得其理解配合,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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