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推进会精神,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三措并举”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一是查作风看驻村干部是否深入农户。县纪委成立检查组,将全县分成7个片区,对76个脱贫攻坚驻村工作组干部进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主要看工作组是否驻村、是否入组入户对贫困户信息进行全面核实、是否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是否作风务实。二是查资料看确定的贫困户是否精准到位。县纪委对照各村建立的《贫困户信息登记表》,深入村组暗访检查,对确定的贫困户随机进行抽查核实,与群众进行座谈,看贫困户家庭住房收入是否属实、是否符合中央省市规定的“九条红线”要求、是否对审定的名单及时开展公示、是否真正做到精准到户到人不漏一户。三是查信访看工作中是否有违纪行为。县纪委在各镇、县市民中心、县纪委设立脱贫攻坚专门信访接待窗口,对群众反映的脱贫攻坚信访第一时间进行受理督查,及时向群众和社会给一个交代。并利用便民信访直通车巡回全县76个贫困村,采取随机问询、与群众交谈等方式进行“大下访”活动,从中多渠道收集信访线索。
目前,县纪委已深入全县76个贫困村明察暗访27次,与群众座谈41场次。特别是在暗访中接到群众反映“城关镇某村组干部在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不符合条件的村组干部列入其中”的信访后,县纪委及时成立专门调查组,深入该村采取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走访干部群众及建房户、入户等方式进行调查后,采取措施将已拨付的危房改造资金责成城关镇予以收回,并对县级某部门驻城关镇某村工作组因把关不严、违规将村干部亲属列为低保户一事进行了严肃查处,对当事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切实查处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了党纪,维护了群众利益,推动了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