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陈仓区纪委、监察局不断探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在总结全区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采取“三项措施”,有效提升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安排各镇(街)、各部门从2012年5月至2012年12月对本单位、本系统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行重新安排部署和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要求2011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各街道办、各部门及在机构改革中职责有变化的部门,结合本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成立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各镇(街)、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特别是在镇和部门换届工作中领导有变化的,要在这次自查自纠工作中,进一步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二是实施动态管理。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动态管理,自觉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全过程,以点带面有计划地推动预防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明确各镇(街)、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承担本单位廉政风险防范动态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确定专人,根据单位人事调整、职能变化、岗位调整,及时查找新的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明确责任人,并及时上报区纪委备案。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行政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及时调整风险内容和防控措施,逐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纠错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全了逐级督查机制,加强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每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各镇(街)、各部门根据工作进程,适时做好系统内部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各阶段任务落实。区纪委定期、不定期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各阶段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向全区进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下发通报,并限期进行整改,促进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区上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截止目前,全区14个镇(街)和70多个区级部门均按照要求制定了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重新查找了廉政风险点并上报区纪委进行备案。
文章来源:陈仓区纪委